从2009年1月14日正式担任复旦大学校长,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就是杨玉良院士履新两周年。12月30日晚,在和媒体共聚一堂时,这位自称为“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分享了他所理解的中国教育、复旦精神以及治校的独特理念。据介绍,复旦正在制定《复旦大学章程》,以限制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者的权力。杨玉良表示:“校长的权力不能无边。”
2010年的大学教育改革注定值得纪念。南方科技大学的自授学位谋求以质量求生存的新路;而复旦大学年末透露出的改革信息,则让人们看到了权力让位于学术的勇气。这两所大学历史各异,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如何让大学回归教育的本质,如何让大学成为学术自由的“象牙塔”。尽管在这条改革路上,南方科技大学和复旦大学只是探路者,而且改革的起因皆与其具体掌舵人有关,但当教育领域改革已成共识时,此两所大学的起航无疑值得期待。
尤为难得的是,作为一所公立大学,复旦没有在改革的路上停滞不前、瞻前顾后,反而以制定章程的形式,充当了大学教育改革的“急先锋”。这种勇气是值得赞扬的。尽管,不同立场者都能够找出中国大学的弊病,都把教育行政化看成是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由于利益因素的影响,教育去行政化之路却走得如此艰辛。毕竟,去行政化意味着放权。
因此,在复旦章程的制定中,应该赞扬复旦的领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主动放权,一个旨在分离、隔离权力对学术影响的章程如何通过?如果没有具体的章程能够制约权力,何谈权力的有限,何谈去行政化。
同时,此次“复旦大学章程”还以完整的制度设计保障了学术自由的理念。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学校领导和部处负责人退出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复旦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有效隔离”。能做出这一规定实属不易。
而且,复旦的改革不仅止于权力的隔离,更增加了对权力的问责。当学校的发展违背了会议的集体决策时,学校的领导就将面临被召见,甚至被问责的境地。这种召见与问责的规定,无疑相当于一种赋权。在以前的权力格局中,学术权力通常只有被行政权力领导的份,怎有胆量去问责行政权力?现在,当章程已经规定了行政权力隔离,而且增加了对行政权力问责时,关于学校发展的权力也就实现了分权,学术的力量也就具有了与行政力量博弈的制度。
教育有其规律,学术应有自由。但是,在教育行政化的背景下,掌握话语权和决定权是行政权力而不是学术权力。当我们看到钱学森之问背后的现状,懂得其背后的忧虑时,就应该看到去行政化之必要,就应该明白此次“复旦章程”所起到的示范价值。所以,在新年来临之际,期待复旦大学的尝试可以引领大学改革的风向。(李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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