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19日在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强调了法治对于人权的重要意义。他说,人权与发展关系的理顺要依靠法治,解决秩序与自由、公益与私益、效率与公平等矛盾必须依靠法治,要全面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不允许将人权概念沦为政治工具。
罗豪才表示,要保证法院肩负起人权保障的重任,尊重司法判决的既判力,不能对本国和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指手画脚。
罗豪才的观点得到了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地区行动与技术合作司司长安德尔斯孔巴斯的赞同。孔巴斯认为,要将推进法治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要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人权保障的重要性。(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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