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追问财政收支获回应 财政厅晒细节
188亿其他收入从哪来229亿其他支出到哪去
(广东)省财政厅回复人大代表追问,并将财政预算“其他收支”明细一一晒出
在刚刚结束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周广荣发扬“一路追”的精神,在审查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账本时,追问其中188亿元“其他收入”和229亿元“其他支出”的“来龙去脉”,并建议财政部门公布更加明细的账本。广东省财政厅积极“接招”,2月1日,该厅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已在当天给周广荣传真了回复信,对其提出的疑问一一给予解释,并把2013年广东省级其他类支出229亿元项目情况一一列表,提供给周广荣。
188亿“其他收入”何处来?
财厅:来源捐赠、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等
记者看到,广东省财政厅在回复信中解释,周广荣代表提及的188亿元其他收入,实际上是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中非税收入项下的“其他收入”数。
这过百亿元的“其他收入”来源何处?财政厅进行了回应:
首先,财政厅介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收入共分六类,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七项来源。
其中,其他收入主要反映除前述六项收入以外的其他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乡镇自筹和统筹收入、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收入、差别电价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清退补缴收入等。
财政厅解释,由于其他非税收入主要是非经常性收入,各个项目及其收入需在预算执行中才能确定,无法作为固定性收入。所以年初省财政代编全省预算时,主要参照上一年度全省其他收入完成数,来编制当年的“其他收入”预算数。
其次,财政厅说明,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非税收入项下的其他收入范围和项目均有严格规范,所形成的收入必须按预算级次缴入在人民银行设立的同级金库,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纳入同级公共预算统筹管理及监管。
专题:聚焦2013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