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官员情况报告制度:涉及范围不仅是财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21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深度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新路径,探讨如何打造权力之“笼”。中新网记者 张龙云 摄
中新网11月21日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深度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新路径。在谈到公众热议的“官员财产申报”时表示,他不太同意官员财产公开这个提法,而更为推崇官员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
王锡锌说,现在按照相关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相关情况,里面包括财产收入,也包括这个范围之外的,例如配偶情况,子女情况,有没有出国移民的情况,各种各样投资的情况。
王锡锌解释,这种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最重要的是两个目标:一是要防止利益冲突,官员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有没有可能假公济私,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冲突的问题,利益冲突本质上至少是一个腐败的温床。二是随时发现腐败的线索,如果报告制度事无巨细,那许多官员腐败的冲动就会抑制。
王锡锌强调,报告制度涉及的范围不仅仅是财产,而是相关情况的报告制度。这次《决定》中提到,新任干部的有关事项公开,在我们过去已经有的报告制度上往前再走一步,不光是在组织内部报告,要对外公开,这非常重要。
王锡锌进一步指出,涉及到未来官员的情况报告制度有两个核心,一事哪些事项是必须报告的;二是报告的事项中哪些信息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决定》已经给出了很好的方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从制度上来抑制腐败冲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也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案。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