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人民生活改善指标不足
《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是完成宏观调控任务的客观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制度性保障。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5大支柱之一。经过10年的改革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包括了发挥市场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既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弥补市场失灵。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也是为了适应国内外环境变化提出的更高要求。从国内看,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任务艰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面临成本上升、产能过剩和资源环境的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受到人才、技术、创新能力的制约,创新驱动能力不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微观主体行为不规范,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发展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从国际环境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处于深度调整之中,需求低迷的状况可能长期存在,技术大变革和新的产业仍在孕育中,主要经济体主权债务问题积重难返,投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强化;发达国家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实施制造业回归,市场、能源资源的争夺和气候环境等方面的斗争更加激烈,影响国内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新矛盾,必须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才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经过多年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但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在宏观调控目标方面,宏观目标与微观指标界限及关系不够清晰,微观指标较多,体现发展质量和效益、人民生活改善、生态建设的指标不足,不同领域指标之间、区域目标和全国目标不够衔接;在宏观调控的手段上,市场化工具不完善,行政手段使用仍然较多,政策之间效应相互抵消或负面效应叠加时有发生;在决策支撑方面,统计指标不完善,政策研究不够系统,智库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参与度有待提高;在宏观调控机制方面,决策机制、实施机制不足,政策传导机制不畅,统筹协调作用有待加强。必须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按照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根据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健全涵盖关键领域、重点突出、相互衔接、导向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
第二,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调节收入方面的重要功能,发挥货币政策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的重要功能。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同时,还要发挥投资、消费、外资外贸、市场准入、土地、区域政策、节能环保等政策工具的支撑作用。
第三,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包括:建立健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和监测预测预警信息会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听证、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提高相机抉择水平;推进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增强宏观政策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第四,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密切跟踪国际经济形势和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变化,主动加强与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更加积极参与多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正合理,营造有利于国内发展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