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将3人批捕 网友惊呼互联网“杀人”
前日,佛山市检察院通报了原佛山市高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瑞强涉嫌诬告陷害罪、受贿罪的基本案情,目前此案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核实,梁瑞强涉嫌的诬告陷害罪,与去年8月在网络上举报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的网帖有关。当时,在天涯、猫扑等知名论坛,不断有人发帖称马亮照的宿舍一次就被洗劫500多万元财物,违规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等等,一时掀起轩然大波。警方立案调查背后的始作俑者,却发现幕后黑手竟然是副区长梁瑞强。
事实真相大白,有网友表示“马书记终于证明自己的无辜”,更有网友慨叹网络确是把“双刃剑”,流言瞬间便可“杀人”。
文\记者刘艺明
流言之初:
神秘网帖举报书记大肆贪污
去年8月间,一条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的网帖迅速在当地网站引起轰动。
这篇名为《书记情妇连同情夫盗走保险柜》的网帖里,讲述了2008年6月25日上午10时,马亮照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的住宅离奇失窃,涉案财物高达500多万元。
该网帖还称,这笔巨款其实是马亮照借高明大道、和合大道等8个标段的道路建设工程招标之机,协助赵某投得这些工程从中获得的“介绍费”。
流言不止 纪委通报澄清
网帖风波并没有因此而平息,没几天后,在“猫扑”和“天涯”这两个全国性论坛上,陆续出现了多篇不同标题但内容几乎一样的攻击马亮照的帖子。帖子称,马亮照在任职期间,“授意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巧立名目征收货柜入场费,巧夺天工设置区直机关小钱柜,巧舌如簧侵占账户资金。”
帖子言之凿凿,不但出现了高明海关关长、高明区经贸局局长等部门领导的真名实姓,连所谓的“小钱柜账户”开设于广东发展银行高明支行,以及其具体账号号码,都写得一清二楚。
2009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召开通报会,通报网传马亮照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并表示警方已于2008年8、9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涛、梁某云和梁某生3人,他们供认的作案数额与马亮照报称的基本一致;而网帖的其他内容,纪委一一进行了反驳。
网友新帖揭露个中端倪
到底是谁要将马亮照“一整到底”?2009年10月29日,又一则发表在高明当地论坛的帖子,仿佛让人看出了端倪。“听说高明有个姓梁的区长有问题已落马,是真的吗?”帖子中所称的姓梁的区长,正是时任高明区常务副区长的梁瑞强。
在众多的跟帖中,有网友就猜测其“落马”的原因是“报假案,诽谤某领导”,很多人也表示近段时间也没见梁瑞强在本地的电视新闻里露过面。
同僚眼中的梁瑞强:
“他给大家的印象不错”
“梁瑞强平时为人很是随和的,就算和下属说话也没有领导的腔调,给大家的印象都不错。”昨日,一些昔日与梁瑞强打过交道的人告诉记者。
有人表示,梁瑞强来高明后主抓交通,明显感觉他在交通方面非常专业。
此外,梁瑞强还在主管的领域内,时时强调保持廉洁作风,不仅请佛山纪委的有关领导来高明讲课,还带所管领域的中层干部到佛山监狱,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记者调查:
审计事件成为诬陷书记的导火线
“他(梁瑞强)是在2009年10月21日晚上被公安带走的!”记者几经辗转,在佛山市高明区见到了一名知情者。该知情者还表示,除了梁瑞强外,被抓的还有两个人,分别是高明当地的一名个体户梁伟雄(女),以及高明沧江中学的教师林建波。
记者随后也联系到了林建波的一名亲属。“10月4日那天正是中秋节,我们还在外面的酒楼里吃饭,没想到冲进几名公安,就把他(林建波)带走了。”该亲属说。
一个是区委常务副区长,一个是个体户,还有一个是中学老师,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三个职业,为什么会卷入了所谓的“诽谤”疑雾里?
堂堂一个副区长,为何会处心积虑地去算计区委书记?该知情人透露,其实在一些日常工作中,梁瑞强与马亮照就积累了一些矛盾。真正让梁瑞强立下决心的事,是马亮照要求审计恒达公司。
2009年3月中旬,马亮照委托佛山市审计局,审查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账目,由于梁瑞强原来分管高明区交通工作,他认为马亮照此举是针对自己,于是萌生报复陷害马亮照的念头。
梁瑞强与梁伟雄是私交甚好的朋友,他将这个报复计划告诉了梁伟雄,让她帮忙实施。
梁伟雄答应梁瑞强后,找到了与她有亲戚关系的林建波,中文系毕业的林建波,文笔很好,在梁伟雄的一再要求,碍不过亲戚的面子,写出了多封诽谤信件。
造谣手段:
道听途说找流言 跑去香港狂发帖
其实在发网帖之前,梁瑞强就指使梁伟雄将信件寄到各级纪检部门,目的是让有关方面相信举报信的内容来调查马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其中的很多内容都是道听途说,有些甚至是吃饭时听到旁桌所说的传言。
例如,2009年4月22日晚,梁瑞强在电话里向梁伟雄提供了关于马的所谓负面消息,内容是关于当日高明区召开会议,提拔某官员为更合镇镇委书记,此人被提拔时因为他给马亮照送礼。梁伟雄接到这些消息后,并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研究,便将内容口述给林建波,并让他整理成举报信。
权威人士透露,去年7月,见梁伟雄寄出多封举报信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梁瑞强想到利用网络造成影响。之后,梁瑞强要求梁伟雄落实,授意其将之前举报信的内容整理成网络帖子在网上发布。
梁伟雄答应后,与林建波商量,最终由林建波操作,将“夸大”马亮照宿舍被盗事件及“马在高明区经贸局设立小钱柜”写成两个网帖。
梁伟雄将帖子储存在U盘里,并于2009年8月13日和21日先后两次将帖子带到香港,委托朋友冯永洪在香港上传到天涯和猫扑两个网站上。
检察机关认为,梁瑞强、梁伟雄、林建波三人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其行为均触犯刑法第243条之规定,涉嫌诬告陷害罪。据了解,梁瑞强还涉嫌贪污罪。
网友高呼互联网也可“杀人”
一名高明网友Bela感叹道,“马书记终于经过多番报道后向佛山市民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了。”
网友“liuzhi1188”表示,互联网相对其他的媒体,更能畅所欲言表达公民的诉求,但是不能否认它又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滥用它,将会对任何人有极大的杀伤力,甚至到了可以杀人的地步。
副区长卷入网帖案
去年8月初,有网友在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帖,称2008年6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的宿舍被盗,被盗财物达500多万元,之后又发帖称马亮照私设小金库和工程招标涉嫌腐败。
去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通报称,马亮照住宅确实曾失窃,但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时间是2008年7月1日,“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
去年10月2日、4日,高明女商人梁伟雄、高明沧江中学教师林建波分别因“涉嫌诽谤罪”被刑拘。
去年10月初,梁瑞强被佛山市纪委调查,并因涉嫌诽谤罪于10月21日被高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梁瑞强与林某、梁某同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批捕。
纪委澄清三大流言
流言一:
宿舍被盗500多万财物
网帖称,马亮照的宿舍被盗,被盗物品含“港币460多万元、价值70多万元的哈苏牌照相机一台、价值约1.2万元的惠普手提电脑一台,合共500多万元”。
佛山市纪委澄清表示,经公安机关侦查,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所盗得的是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
流言二:
“赵某”向马亮照行贿
网帖提到了“赵某”在工程招投标中向马亮照行贿。
佛山市纪委的情况通报中认定,高明大道、合和大道改建工程均按有关法规公开招投标。而在该工程的中标单位负责人、参加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监理负责人中,均没有网传所反映的“赵某”其人,不存在“赵某”向马亮照行贿的问题。
流言三:
私设区直机关小钱柜
在帖子还称,在马亮照任职期间,授意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设置小钱柜。
佛山市纪委在通报中称,高明海关办事处在区经贸局设立的“专用账户”确实存在,设立“专用账户”的起因和资金来源清楚,没有发现高明区领导和区经贸局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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