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售价还是93.5元的药品,如今价格提高至170元;去年售价1082元,如今售价1580元……就在各地纷纷开始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期间,记者发现,一些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开始悄然涨价。
从记者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已经有30多个品种的药,价格出现了幅度不一的上涨。而从这些药品的涨价时机来看,大多数集中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
是什么原因使得进入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涨价?这样的价格上涨是否意味着药品定价机制中存在漏洞?
医保目录公布前后药企纷纷涨价
2009年11月的最后一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与2004年版的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增加了260个药品。
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说,这个被简称为医保目录的文件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企业的发展,是企业扩大市场的金字招牌,因为如果进入医保目录,就意味着企业的产品将获得大量、稳定的订单,也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将摊薄,价格有了下降的空间。
有意思的是,就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4天,深圳一家药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物价局进行了调价备案,将其生产的20mg单位的阿柔比星冻干粉针剂价格调整为每支121元,按照物价局的文件,这个新价格就在11月30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这个产品的价格为113元。
11月30日,国家医保目录公布,20mg的阿柔比星冻干粉针剂名列其中。
比阿柔比星早5天执行新价格的,还有一个新进全国医保目录的药品。按照辽价发(2009)111号文件,一家当地公司生产的名为榄香烯口服乳的药品,在11月25日提高了价格。
榄香烯是一种用于治疗肿瘤的药品,上述公司生产的榄香烯口服乳在2002年9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榄香烯口服乳进入了辽宁省医保目录。
从文件上看,一支20ml∶200mg的榄香烯口服乳新价格为170元,而在提价前,同样规格的榄香烯口服乳价格仅为每支93.5元。也就是说,在全国医保目录公布前5天,这个即将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上涨了82%。
另一家公司生产经营的麻醉药“地氟烷”也是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其240ml装的品种,每瓶价格从1082元提高到了1580元,涨幅达到46%。
更有甚者,一种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仿制药,不仅价格上涨,上涨后的价格甚至超过了原研药。
一家公司生产的白眉蛇毒凝酶几乎全线上涨,其不同规格的产品涨幅均在20%左右。蛇毒凝酶是一种用于凝血的药品,这家公司的产品仿制的是一种瑞士进口药品,二者所用的蛇种不同。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是注射类药品,所用蛇种不同,理论上应该按新药进行审批,需要数年甚至十几年的临床来检验。上述仿制药当年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时候,是按照仿制药进行申请的。
据悉,1989年,上述瑞士原研药进入中国市场,2004年,上述仿制药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进入市场。但从目前的价格看,1个单位瑞士原研药价格为51.6元,而同样规格的上述仿制药则为65.8元。仿制药比原研药高出了14.2元。
药品涨价的非典型理由
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企业非但不降价,反倒涨价,是什么原因?
榄香烯口服乳的生产企业的一位营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的榄香烯产品是独家产品,属于国家二类新药,此次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价格确实做出了调整,在全国各地都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榄香烯口服乳价格上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GMP认证改造费用、厂房改造、设备更新、企业管理等原因。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客观因素,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一些漏洞,给了企业钻空子的机会。国家医保目录的制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但价格的制定,在国家发改委。在国家医保目录公布新品种时,国家发改委并不能立刻制定出相应的价格,而是要在各省进行价格调研后,才能拿出政府定价。
“在我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政府定价,未进入医保目录的则由企业自主定价。”这位业内人士说,从逻辑上说,政府定价要看国家发改委的定价,但由于工作量的原因,对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国家发改委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全部调查清楚每一种药的价格。结果,就变成了药企向所在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国家发改委再参考各地招标价格。这样一来,发改委定价参考的,往往正是企业上涨以后的价格。
据悉,在每次增补医保品种讨论的时候,一些企业都会派出大量人手四处公关。有的在最终的医保目录公开前,就已经获知自己的产品是否进入目录,就有了价格操作的时机。
这位业内人士给记者描述了一些企业调整价格的流程:
当一家企业获知自己的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会马上填写一个表格,列明涨价的原因,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的备案。涨后价格获得当地物价部门认可后,企业以此为据到各地参与药品招标。如果在某几个地区,这个上涨以后的价格不被认同,有的企业干脆放弃这几个省的招标,以维持其上涨后的高价。
“用这样的方法操作半年或一年后,发改委看到的价格,就变成了企业上涨之后的高价,所确定的政府定价,自然也水涨船高。”这位业内人士说。
这位业内人士举例向记者说明,假设,一种药品在医院售价115元,医院的进价为100元。那么代理商名义上的进货价是90元,实际上代理商从生产企业的进货价可能仅为18元。也就说,这18元就是生产企业保本、盈利的底线,在18元~90元之间的72元,则被用于临床费用、缴税、配送费、医药代表提成、公关费等各项支出。
如果这家企业在进入医保目录之后成功提价,代理商的进货价并不会改变。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利润,则由生产企业与代理商进行分成。由于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如果药价提高,医院加价后也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医院也倾向于价格高的药品。
这样一来,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都能从提高的药价中获得好处。
在辽宁省物价局,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药价调整是综合考虑,有三个因素重点考虑:一是要参照外省的价格,二是参照本省现行的价格,三是考虑企业的成本。按照国家现行的政府定价办法,企业如果要调整价格,需要向物价局报备相关资料,“物价部门的工作压力很大。”
这两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涨价的流程是先向所在地物价部门报备,然后由当地物价部门上报国家发改委,最终由国家发改委定出政府价格。
“原料、人工成本、能源、制造费用、市场短缺与否等等,都是企业涨价的理由。”这两位负责人说。
但是,这两位负责人没有提供该省涨价药企的登记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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