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树“民生工程”得民心——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app涓嬭浇

大杨树“民生工程”得民心

2010年08月25日 20:41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夜晚,大杨树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工地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为了抢进度,赶工期,施工单位组织了夜班生产作业。与此同时,林业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小组的夜班人员也跟班巡视在工地上,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的关口。

  在大杨树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实施的每个阶段,都能看到林业局干部职工忙碌的身影,他们把“关注民生”作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了解民情民意,注重工程质量,真正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做成了“民生工程”。

  让职工群众顺心

  今年是大杨树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的第一年,对于工资较低的林业职工来说,棚户区改造工程不啻为巨大的福音,他们都期盼能抓住这次棚改机会改善住房条件。但是大杨树地区有着特殊的局情,这里经济较为繁荣,地价昂贵,寸土寸金,目前商品住宅楼价格已飙升到每平方米2000余元,平房价格则每平方米近千元。因此,林业局遇到了两大难题:一是要平衡职工需求,真正让住房最困难的职工得到实惠,把好事办好;二是要慎重选址,尽最大努力把楼址选在优势地段,又要把拆迁户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面对重重矛盾和问题,以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棚改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严格执行林区棚改政策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斟酌,精心拟定了符合本局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大杨树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确立了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地企合作、密切配合等原则,并结合实际详细规定了棚户区改造的享受人员范围、拆迁区范围、实施步骤、具体要求。

  同时,他们以林业局党政领导为组长,机关干部和基层领导分组包片,不辞辛苦,对全局2300余户职工逐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入户调查,详细登记职工(配偶)的身份、房照、住房面积、生活状况等情况,每户建立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了职工住房状况,为职工是否能够享受棚改政策的认定做好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让最困难、最需要的职工受益。他们还充分利用电视、会议、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做好宣传,把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原则以及改造方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了每一户每个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让职工群众放心

  自大杨树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实施以来,林业局全面贯彻“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质量管理原则,强化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基础施工、建筑材料等方面的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局局长王志臣说,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工程质量涉及到大杨树林业局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在抓工程质量上不能有一分的松懈,不计成本的保证工程质量,让职工住上放心楼。

  动工伊始,林业局党政领导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就全天蹲守在工地上,行使质量监督管理职能。棚户区改造工程地基基坑挖掘工程完工后,经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发现地基基坑深度虽然达到设计要求,但是这一深度的地质结构为黄粘土结构,土质相对疏松,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林业局结合大杨树地区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地质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在原深度的基础上再进行深挖。根据林业局的要求,施工人员在原有深度的基础上又向下深挖近两米,从而保证了基坑深度和底层地质结构等方面均达到安全标准。

  在森林消防综合楼地基混凝土垫层浇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林业局党政领导亲自来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为了验证地基混凝土浇筑工程的质量,他们采取把混凝土垫层部分挖开的方式,对水泥标号、灰浆饱合度等安全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要坚决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工序,以确保工程质量。在林业局的严格要求下,各施工单位在地基混凝土垫层原有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加宽、加高,使地基混凝土垫层的强度和承载能力大大增强,为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棚改工程的进展需要,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也陆续运抵施工工地,并投入使用。而把住建筑材料质量关也是大杨树林业局对棚改工程质量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管,林业局党政领导在每一批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后,就立即针对这些建筑材料展开质量检查,确保棚改工程所用建筑材料为国标材料。为了赶进度,保工期,施工单位昼夜不停,坚持24小时施工。为了消除质量监管死角,林业局各质量监管小组成员与施工进度同步,每一个工地都有一个处级领导带班,全天坚守在施工工地,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每一道工序全部在林业局的质量监管之下。(刘洪林 龚昌丰)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哉麟】
    ----- 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