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表彰“7·23”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2年09月21日 15:5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泸州表彰“7·23”抗洪救灾先进
泸州市抗击“7·23”特大洪涝灾害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总结大会昨日举行。副省长魏宏出席大会。
今年7月23日,泸州遭遇五十年一遇的特大洪峰,水位高于1952年发生的特大洪水。在灾难面前,泸州市党、政、军、群紧急行动、齐心协力,以坚强的抗灾意识,无畏的英勇气概,顽强的拼搏精神,展开了一场气势磅礴的抗洪抢险救灾攻坚战,夺得了抗洪救灾的重大胜利,创造了特大洪峰过境期间无人伤亡的奇迹。
“希望泸州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抗洪救灾的精神。”魏宏在表彰大会上说,泸州市对这次抗洪抢险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有利于鼓舞斗志、振奋精神,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总结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地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他希望泸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灾后重建中始终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第一问题,切实维护好、实践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着力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记者雷朋)
【编辑:肖媛媛】
专题:2012年抗洪救灾